县药监局:
根据鄂政办发【2011】59号、鄂编办发【2011】10号文件精神,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垂直管理改为阳新县政府管理,为县政府工作部门,核定行政编制16名,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,计17名,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。将原由县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化妆品、保健品的执法管理职能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;强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,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。
组建县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,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定编15名。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,将县卫生监督局从事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执法的12人连人带编一并划入该大队;另向社会公开招考2人,其中食品药品专业人员1名(本科)、法律1名(本科);内部有编人员划转1名。
根据国务院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请在三十日之内办理执法大队法人登记手续。